第五十九章 版权-《走进修仙》


    第(3/3)页

    也正是因为如此,法律上,还存在着“无意识抄袭”的罪名。

    披头士的主吉他手兼主唱之一的乔治·哈里森在1971年被指控抄袭。他的作品《My  Sweet  Lord》被指控抄袭一首叫做《He's  So  Fine》的歌——这是地球历史上第一次闹上法庭的“音乐抄袭”案件。

    而最终的结论,则是哈里森曾经听过原告的歌,然后忘了它。而在创作的时候,他又无意识的引用了这一首歌的旋律。

    而这个案件甚至烧到了披头士的每一个成员身上。查克·贝里和约翰·列侬的《Come  Together》被指控抄袭《You  Can't  Catch  Me》。小野洋子则被指出《Yes,  I'm  Your  Angel》与三十年前一首老歌重复。

    到了八十年代末,欧美流行乐坛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狩猎场——每一个有名望的音乐人都在猎人的目标之内。

    ——你不可能记住自己听过的所有旋律。如果你不自觉的引用了,哪怕是用来表达与原作者完全不同的思想,那么在法律上,这就是“抄袭”。

    甚至于说,被认定是“无限可能”的幻想类文学,同样存在这样的困扰。

    范·沃格特《太空警犬之旅》与《异形》,1980  年科幻作家本·波瓦和哈兰·艾里森《碧露》与《未来战警》……

    文学之中,甚至存在一个词语,叫做“文本间性”。其提出者茱莉亚·克里斯蒂娃甚至认为,仅从文字上看,并不存在完全原创的作品,一个作者读过的书,听到的话,也不可能完全隔绝于其文字之外。

    王崎张了张嘴,没有说完。他只能朦胧的记得一些例子。

    但是,毓族五十三万年积累的文化,却使得宙弘光迅速的理解了王崎所说的一切。即使没有多少例子,他也听得懂。

    “实际上,和左相您的对话呢,我就确认了,毓族的文论,是无法完全否定‘客体论’。而在客体论成立的前提之下,‘保护表达’就显得很怪异了。”

    王崎如此说道。

    宙弘光则跌坐在地上。

    毓族面对两重绝望。

    第一重,是“发明”与“发现”的绝望。

    人族的学者,目标一直都是“发现”。他们从不认为自己能够发明物理定律。而他们的终极目标,则是穷尽道路——最好让后世再没有可以研究的东西。

    而若是有人将天人大圣的数据库摆在他们面前,他们绝对会无比喜悦——因为他们“发现”了,署名的不是自己。

    而毓族却一直都是“创作者”。

    因为,他们明白,“创造”是“无穷”的,而“发现”则是有尽的。这是两重不一样的概念。

    尽管文化上的“热寂”,理论上是不会到来的。

    而第二重,就算他们能够越过第一重绝望,建立客体论,他们对文道的信仰也必然会崩塌。

    他们便从自由的文人,变成了“文道”这尊神的祭祀。

    而悖逆了“文道”固有的意志进行的创作,将不会有文气。


    第(3/3)页